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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来源: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官网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消息,2023年度该项目仍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等35个国家实施(包括韩国)。主要事项包括:

    一、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其中一类申请。

    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品学兼优。

    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2)应届博士毕业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3)已确定回国工作;(4)品学兼优。

    不受理曾获得过该奖学金、以及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29日,请在韩中国留学生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请,并在此时间段内向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指定专用邮箱提交全套电子版申请材料(详细要求见后边内容)。只完成网上申请,未向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情况,将无法参加初审,视为无效申请。

     提示:在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后,如处于尚未被接收状态,申请人可以提回申请表和其他材料,进行补充、修改等,然后再次提交。但根据以往经验,在临近申请结束日的最后几天,网上申请的人员比较集中,可能会导致网络拥堵、打不开、无法完成提交等情况,故提醒申请人尽早完成网上申请和提交,以免拖到最后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提交。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三、向大使馆教育处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1)因大使馆教育处初审工作需要,请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后,向指定的优自奖专用邮箱(korea02@lxgz.org.cn  该邮箱只在申报阶段接受申报材料使用,除此之外不接受和处理任何来件,如有事请通过教育处网上公开邮箱或电话联系)发送全套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需先下载打印申请表并在最后一页申请人处手工签字后,再扫描成电子版提交,无申请人签字的申请表无效。)、网上提交过的其他所有材料。

   (2)提交的上述电子版申请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完全一致,勿作任何增加、减少、更改、替换、补充等,否则将影响对你的材料评审。

   (3)电子版申请材料须合并成1个PDF文件提交。先将单个文件一一扫描,再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中“材料清单”规定的顺序,使用软件合并成1个PDF文件,发送到指定的专用邮箱。

   (4)在向指定专用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将邮件题目以“中文姓名--中文留学院校”格式发送,如:王XX -- XX大学,其他内容不必多写,以便在众多来件中能快速检索到不同申请人发来的邮件。

    四、申请详细要求和说明、网上申请入口: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见下)直接查阅,按其中要求和说明完成申请。

1.详细说明和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42

 “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项目(注意认真阅读主页子链接

2.网上申请入口:https://yxzfs.csc.edu.cn/

    五、几点提醒:从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有关要求中摘出以下几点强调提醒,其他更多要求请通过上述网址查阅:

     1.主要学术论文、著作和作品和发表时间,应为正式开始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之后的日期;请如实注明发表刊物的名称、类别、页码及页数,文章被引用的次数、影响因子等,必须真实,保证可核实查证;若是本人一人完成的,则注明“独立”;若非本人一人完成,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则注明“第一作者”;本人不是第一作者的,则还须注明与第一作者的关系(如导师、同事或其他)。 

    2.虽已被录用、但目前尚未正式在期刊发表的论文请勿填入申请表。 

    3.SCI期刊分区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信息中心标准,可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科院JCR 期刊分区”查询,请填报查询到的“小类”分区结果。

    4.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非国际学术会议请勿填写)请提供会议邀请函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被评为优秀论文佐证材料等);主要成果有获奖、获专利的(如:获得国家、省部级等重要奖项),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联系电话:02-730-2068

    在使用网上申请系统过程中,如遇技术方面问题,可直接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技术方面咨询,方式如下:

    业务咨询电话:+86-10-66093992 ,+86-10-66093553

    邮箱:zfs@csc.edu.cn